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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2-1977]玛丽莲梦露又发案!我用她的签名、图片为什么还会构成侵权?[22-cv-1977]
发布日期:2022-06-09 17:03    阅读量:811

案件参数

品牌原告:The Estate of Marilyn Monroe, LLC

起诉类型:商标、版权

起诉日期:?

代理律所:THE SLADKUS LAW GROUP


品牌介绍

玛丽莲·梦露(Marilyn Monroe,1926年6月1日—1962年8月5日),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,美国女演员、模特、制片人。玛丽莲·梦露以饰演“对金发女郎的刻板印象”喜剧角色而闻名,是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最流行的性感象征之一,并成为那个时代性革命的象征。虽然玛丽莲·梦露成为头牌女演员仅十年,但她的电影票房收入到1962年她意外过世时达2亿美元。她在过世后很长一段时间仍被视为一个主要的流行文化偶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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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

玛丽莲梦露的手写签名与“MARILYN MONROE”以及“M MONROE”是不能被使用在产品标题、五点描述、图文详情里的。The Estate of Marilyn Monroe还将这些商标进行了多类目注册,以下展示的商标只截取了其中一部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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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The Estate of Marilyn Monroe还注册了版权,玛丽莲梦露作为公众人物,其形象也是受法律保护的,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其人物照片进行盈利行为,否则会有侵权风险。


产品示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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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们

The Estate of Marilyn Monroe在乔治亚州提起了22-cv-1977诉讼案件,由于该案件目前是密封状态,并不能查询到案件具体参数以及进展流程,该案件可能进行到中期才会公开案件。The Estate of Marilyn Monroe今年也提起了22-cv-859,22-cv-858诉讼案件,部分被告已开始庭外和解并被撤诉。后期若有卖家收到平台方、原告邮件,如有和解需要可以通过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来联系我们。


客服二维码(知乎专用缩小版)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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