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案件预警
案件参数
品牌原告:Wham-O Holding, Ltd
起诉类型:商标
起诉日期:05-24(2741)、05-25(2758)、06-20(3209)
代理律所:Keith
品牌介绍
飞盘最早由美国人弗瑞德·莫瑞森(Fred Morrison)在1946年发明。1957年,Wham-O公司取得弗瑞德·莫瑞森飞盘的专卖权。Wham-O公司的爱迪·海德瑞克(Ed Headrick)经过6年研发,创造出第一枚Pro飞盘,之后在此基础上研发出两款八种飞盘。之后全世界的所有飞盘,都是由这两款八种飞盘蜕变设计而来。
官网:https://wham-o.com/search?type=product%2Carticle&q=FRISBEE*
注册商标
主要是FRISBEE文字商标不可用,售卖飞盘类玩具的卖家需要注意一下不要用在产品的标题、五点描述和图文详情中。
产品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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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ham-O Holding于5月24日提起案件22-2741,25日提起案件22-2758,这两个案件都还未通过TRO禁令。Wham-O Holding于6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22-cv-3209,于6月29日通过了TRO禁令,同日向被告发出法院传票。今年Wham-O Holding就Frisbee品牌已经向法院提起了5起诉讼案件,但是在亚马逊上随便一搜,还是有大量卖家在销售相关产品的时候带上了Frisbee关键词,还请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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