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菲兔MIFFY
起诉类型:商标、版权
代理律所:Keith
品牌介绍:
米菲兔,诞生于1955年,是世界上图画书作家之一的荷兰画家迪克·布鲁纳创作的经典动画人物。米菲深受全世界各地小朋友的喜爱。2005年8月与欧洲著名卡通人物Miffy战略合作,成为中国文具行业内唯一授权的合作伙伴。之后晨光文具以米菲的形象推出过多款“米菲”系列文具产品,包括中性笔、笔芯、橡皮、笔记本、圆规等文具。
官网:www.miffy.com
注册商标:
以下商标选自案件22-cv-2747诉状,主要保护文字商标“MIFFY”与米菲兔子形象,商标注册大类为9(科学仪器)、16(办公用品)、18(皮革皮具)、25(服装鞋帽)、28(健身器材)以及其他几个大类。同时米菲兔子形象也是不能使用的,米菲兔作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漫画形象,其形象一经面世就已受保护,并且也注册了版权。
版权号:VA1054563
产品示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