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rtier 卡地亚(Richemont)
Cartier 卡地亚(Richemont)
品 牌 方:Cartier International A.G.
起诉类型:商标
代理律所:SMG
品牌介绍:
Cartier(卡地亚)是法国的奢侈品品牌,由Louis-François Cartier(路易-弗朗索瓦·卡地亚)于1847年在巴黎创立,其品牌标志为字母L和C环绕成心形而组成的一个菱形标志。在其发展历程中,一直与各国皇室贵族和社会名流保持着紧密的联系。1904年,它被英皇Edward VII(爱德华七世)委任为英国皇家珠宝供应商,之后也获得西班牙、比利时、葡萄牙、俄罗斯、希腊、埃及以及摩洛哥等多个国家皇室的委任。
(Cartier官网:https://www.cartier.com/)
(Richemont官网:https://www.richemont.com/en/home/)
以下商标选自案件22-61033中Cartier的涉案商标,案件22-61033涉及历峰集团的多个品牌,由SMG律所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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